全院各单位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今年清明节学校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7日,共3天。4月8日(星期日)上班。共3天,现对课程安排作如下调整。
1、4月6日(第5周周五)的课程统一调至4月8日(第6周周日)。
2、4月5日(第5周周四)和4月7日(第5周周六)未安排教学任务,故不需要调停课。
请院办和学工口将课程调整安排通知到全体教师和学生。
学院办公室
2018年3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