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,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响应号召,在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、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,取得了一定的成绩。为树立和宣传我校团员青年的先进典型,集中展示广大团员青年的精神风貌,在广大团员青年中营造崇尚先进、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,有效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蓬勃发展,经校团委研究,报校党委批准,决定于2016年“五四”期间评选并表彰一批优秀集体和个人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1.优秀团支部、最佳特色团日、优秀团干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学生干部。
2.评选时限为2015年9月至2016年4月。
二、成立评审委员会
组长:杨琳
成员:周红丽、陈晓慧、孙思、段舜婕、龚舒颖、李炎
大众评委:每个班级团支部推荐1名代表
三、评选办法
1.优秀团支部、最佳特色团日:采取团支部自荐,分团委召开答辩评议会初评,校团委审批的程序进行。提交申请的团支部需对照评选条件,递交书面总结材料,经辅导员签字,交院(系)分团委初评,院(系)党总支审核,报校团委审批。
2.优秀团干、优秀团员:采取团内自下而上,逐级推荐,校团委审批的程序进行。先由团支部召开民主评议会,提出候选人名单,经支部大会审议,辅导员推荐,院(系)分团委组织评审,经院(系)党总支审核后,报校团委审批。
3.优秀学生干部: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辅导员推荐,经院(系)分团委组织评审后报校团委审批。在校级学生组织工作的学生,由校团委及相关单位提名候选人,征求所在院系的意见后评定。
4.优秀学生协会:采取学生协会自荐,指导老师和挂靠单位审核,学生团体联合会召开答辩评议会初评,校团委审批的程序进行。提交申请的学生协会需对照评选条件,递交书面总结材料,经指导老师和挂靠单位签字,交学生团体联合会初评,通过初评后报校团委审批。
5.优秀学生协会指导老师:学生协会被评为优秀的,授予该学生协会指导老师“优秀学生协会指导老师”称号。
6.各类评选比例为:优秀团支部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10%,最佳特色团日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5%,优秀团干不超过团员总数的2%,优秀团员不超过团员总数的5%,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学生总数的3%。评选范围内的个人荣誉称号不能兼获。
被评为优秀团支部的支部,其优秀团员的名额可增加一名(从所划分的名额内调整),连续2年及以上被评为优秀团支部的支部,可增加一名优秀团干或优秀团员的名额(不占用所划分名额)。名额划分见附表。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优秀团支部条件
1.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、团组织的方针、政策和决定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坚决执行学校的各项制度,有强烈的大局意识。
2.有健全得力的领导班子,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,能按时参加上级团组织召开的会议,能较好地完成上级党、团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。
3.高度重视团员思想教育,每月按要求定期召开团组织生活会,每学期认真开展特色团日活动,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抓出思想建设的成效。
4.团支部密切配合班委会开展工作,积极创建优良学风班。
5.2015年9月-2016年4月期间,支部内无人受纪律处分。
(二)最佳特色团日条件
1.思想性:活动具有较强的时代性与鲜明的主题,能够紧密联系当前政治、经济、文化,贴近大学生活。
2.创造性:团日活动的组织形式新颖,富有创意。
3.趣味性:内容丰富多彩,能够很好地调动团员的积极性和参与性。
4.现场效果:活动气氛热烈,场地秩序良好,并且能够达到预期目的,取得良好效果。
5.参与人数:活动参与率高。
(三)优秀团干条件
1.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积极向党组织靠拢,思想道德品质高尚。
2.工作认真负责,积极承担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,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,积极响应学校号召,在各项活动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。
3.坚持为广大团员服务的宗旨,乐于奉献,严于律己,作风民主,积极为广大团员青年排忧解难。
4.担任过团支部、院(系)分团委或校级学生组织干部,任职时间为2015年9月-2016年4月。
5.担任团支部干部期间,所在团支部各项工作成绩突出。
6.担任院(系)分团委或校级学生组织干部期间,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项团内活动,工作成绩突出。
7.学习刻苦,勇于拼搏,学习成绩良好。
(四)优秀团员条件
1.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积极参加政治学习,积极响应学校号召,模范遵守学校各项纪律。
2.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,主动完成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,团员意识较强。
3.关心集体,积极参加校、院(系)和班级的各项活动,有较强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。
4.学习刻苦,勇于拼搏,乐于奉献、严于律己、热心为同学们服务。
(五)优秀学生干部条件
1.担任班级或校、院、系级学生组织干部职务(含各协会副会长及以上学生干部),任职时间为2015年9月-2016年4月。
2.热爱社会工作,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意识。在各项活动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,坚持原则,工作大胆,讲究方法,能力突出,成绩显著,受到同学们的认可和好评。
(六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优秀团干、优秀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:
1.受纪律处分未满一年者;
2.参评期间学年度考试成绩有一门以上不及格者(备注:参评学年度无挂科);
3.违反“七不”承诺者,即不吸烟、不酗酒、不染头发、不在校外上网吧、不参与赌博活动、不无故在外租房、不无故夜不归宿。
四、参评步骤
1、优秀团干、优秀团员和优秀班干部由各辅导员指导下,班级举行评选会,评选出名额范围内的优秀学生,各位辅导员最迟完成评优名单截止4月20日(周三),各团支部认真填写评优记录。
2、关于优秀团支部和最佳特色团日的评选:
(1)参评优秀团支部和最佳特色团日的班级先收集有关材料(按照学生手册要求整理);
(2)填写好“优秀团支部”和“最佳特色团日”的申请表并于4月14日(周四)之前上交至辅导员;
(3)制作会议演讲所需的PPT和优秀团支部或最佳特色团日评比材料,并在4月14日(周四)之前上交至辅导员;
(4)参评的班级派出代表在会议上(4月17日,周日)进行5—10分钟的演讲陈述;
(5)由评委们在评议会上打分。
(6)根据分数宣布参评班级排名。
(7)公示、举报电话:88426232
(8)参照学校文件以及日常工作情况,按照名次产生优秀团支部和最佳特色团日获得集体。
五、评分细则
(一)优秀团支部
1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无政治错误事件发生,全班同学积极上进,认真参加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,每次出勤率在90%以上(10分)
2、介绍团支部的基本情况、介绍团支部的团干组成情况(5分)
3、团支部、班委会组织健全,工作有计划有总结,团干部责任心强,团结协作,同学间团结友爱,乐于助人,团支部凝聚力强,积极开展活动并取得成绩(10分)
4、尊敬师长,自觉服从学校管理,维护公共道德,宿舍整洁卫生,无人在校外租房,到课率和按时就寝率名列本年级专业前列(纪检部查课查寝依据);班级整体学习状况良好,全班每学年整体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;(参评团支部请在材料和表述中明确显示)(10分)
5、积极开展团支部党建工作,参加党校学习学习并或结业的学生比例达到学校规定,同学们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公益活动,健康状况良好;(列举团支部党校结业人数比例,党员人数比例;列举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学生名单,及取得成绩)(10分)
6、团支部在2013-2014学年间在团组织方面所获得的集体荣誉、个人荣誉及好人好事;(10分)
7、团支部在2015-2016学年间开展的特色团日(含学雷锋)活动明细及配合班委在班级建设工作的具体方面;(10分)
8、团员思想教育的具体措施及方案;(政治性活动,例如“一帮一”需要具体举证,名单帮扶情况,学习小组等等)(10分)
9、团支部在2015-2016学年间上交团费情况;团支部在2015-2016学年间参加各项活动、会议考勤情况;团支部2015-2016学年间团支部工作手册的上交情况和评定等级;(组织部提供)(15分)
10、各班现场表现及班级成员参与程度,其他需要展示的特色;(10分)
(二)最佳特色团日
1、活动的主题鲜明(10分)
2、活动的实时性强(10分)
3、活动的创意性(15分)
4、活动的校园或社会影响(10分)
5、活动的教育性(15分)
6、活动的参与情况(10分)
7、活动的纪律及活动的氛围(15分)
8、活动的资料保存情况(10分)
9、组织部的参与评分(5分)
备注:
1、评分的总分为100分,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分、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。老师评委分数占总分数70%,大众评委分数占30%。
2、评选会时间:4月17日(周日),19:00开始,地点18-616。
六、评选要求
1.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优工作,要把评优作为总结工作、交流经验、学习先进、争创先进的过程,更好地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。
2.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,初评结果须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示,达不到评选要求的可减少评优数额。
3.初评结果公示后,各辅导员于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4月22日前登录学工系统(http://xgxt.wsyu.edu.cn),组织参评集体和个人填写优秀团支部、最佳特色团日、优秀团干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学生干部申报信息,按辅导员->院(2016年4月23日至2016年4月24日审核信息)->校团委顺序完成各奖项的审批流程。
4.校级学生组织评优名单经所属部门审核通过后,将推荐名单报校团委,由校团委汇总并反馈给相关院系,同时组织学生登录学工系统填写申报信息,按辅导员->院(系)->校团委顺序完成各奖项的审批流程。
5.校学生团体联合会将初评通过的优秀协会、优秀协会指导老师相关申报材料纸质材料报校团委审批,无需登录学工系统填写。
艺术设计学院分团委
2016年3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