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 经团支部和院分团委审核,2019年3月22日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,并报党总支审查。拟确定胡佩瑶等7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,并予以公示,接受广大党员、群众监督。
环境设计1701班 胡佩瑶 女
风景园林1701班 戴涵 女
产品设计1701班 向星蓉 女
动画1701班 狄伟 男
动画1701班 张芷诺 女
动画1702班 杜妍 女
动画1702班 覃文青 女
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3月28日。
公示期间,党员、群众可来电、来信、来访,反映其在理想信念、思想作风、工作表现、群众观念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反映问题提倡留下姓名和电话号码。我们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,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弄清事实真相,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
联系电话:陈逸枫
联系人:027-88109051
接待地点:小楼208办公室
艺术设计学院学生第三党支部
2019年3月22日